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里如果不大喊大叫,过后的遭遇也一样。
因为做贼最怕的*是被人发现,无论发现者怎么做。7月22*,曾春亮潜入到康家的三楼上睡觉,他身上还带着螺丝刀,可见他是有备而来。
当时康母如果不发出声来,也许第一个*被他解决掉了,还悄无声息的。因为曾春亮不是一般的小偷,是一个惯偷,是一个贼王。之前因为*,两度入狱的经历给他留下了*影。
*如*所言,即使他没有偷康家任何东西,也可以判个非法入室罪,可以治安*。
他是怕*怕得要命,因此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,一旦被人发现,他*会使用极端的手法。
另外一个人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,出于本能反应,绝对会大喊一声,特别是女人,更是如此。
而作为康家的儿子,听到母亲的喊叫声,必然要冲过去看,当看到*拿着螺丝刀顶着母亲的脖子,救母心切的他,自然第一反应是跟*做搏斗。
康家在发现曾春亮潜入家里之后的所做的一系列行为,均符合一般人的处理方法,错的不是康家,而是曾春亮这个十分危险的人物。
他的心理完全扭曲,高度的警惕心,使得他在危险中会做出应激的反应,而过后康家的*也激发了他自我的强烈保护机能,使他后来做出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。
我们为什么说,当时发现曾春亮在家,温胡的处理也一样会遭此厄运呢,我们可以从八月十三*的那起案件说起。
谁家进小偷了,能温胡点对待啊,总不能曾春亮进屋偷东西,还得给炒二个菜喝顿酒吧
去人家*被发现了,胡被害人的儿子发生了撕扯,按一般*者的思维,能跑出去也*挺好了,这曾春亮却是心怀怨恨报复的心理,返回去*人 ,这样猖狂的行为,完全是漠视法律,既然漠视法律,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
家进盗贼了,大喊大叫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,不可能会温胡对待小偷
所以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*,被害*喊大叫,是人的本能反应,谁也不会想到,遇见得是这样的*人恶魔
我觉得有道理。
如果当时曾春亮前来*时,康某家人佯作不知,他偷完了也*离开了,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威胁*,然后康某*,*曾春亮破釜沉舟,*人泄愤的事了,顶多财物上受到些损失,不至于惨遭灭门。
说实话,时代不同了,现在是法治社会,小偷到你家偷东西来,你与他搏斗,把他打死或是打伤,你还得给对方*,付医药费,赔偿精神损失。而对方一条*命,*算把你*了,顶多是*加故意伤害,数罪并罚,一颗*完事了。
更何况是曾春亮这种穷凶极恶的惯犯,我们既*力,也无胆量将其降服,而且我们手无寸铁,对方又手持凶器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?
能确保自己*命无虞,这是第一原则。无论是钱,还是物,都是身外之物,没了还能再赚回来,像*这种事睁一眼闭一眼*过去了,甚至有时*算是*,都毫无意义。康某不*是一个典型例子吗?
记住,生命只有一次,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丢掉*命。
支持你的正确观点,如果当事人当时理*,温胡一些,了解一下他的情况,给予二百元帮助。煮一碗鸡蛋面条,让他吃了走人,不去激怒他,肯定不会造成三死一重伤,我们这里有一个曾经坐牢出来一无所有,碰到我了,他向我借二十元钱吃饭,我拿了五十元钱给他,并请他吃了一碗牛肉面,送他一瓶酒,一包烟,买了两斤肉送他,并安慰他重头在来,忘掉过去,面向美好未来,没有本钱*先下工地*力劳动挣钱,要吃得苦,下得力,挣到钱了在学做生意,说不定那一天你*是千万富翁了,他非常高兴的走了,并承诺挣到钱了第一个*还我。我对他说你挣到三万元了才还我。他乐意的笑笑走了,过了半月又碰到他买十斤米差一元七角钱,那个老板不让他拿走,我又给了他三十元,拿零*付了一元七角钱,他感动得张大嘴巴半天不说话,两三月过去了,他在工地上挣了一万八千多元,非要还我钱又要请我下饭店,我说在等三月你请我。现在你才起步,两个月之后一个朋友骑摩托车把他撞到了,他在地上非要上大医院,又要喊赔他五万元,我这朋友两口子也是工地上干体力活的,也是穷得叮当响,家里两个老的生病住院,儿子又才住院出来,急哭了忙给我打*我去一看是他,我扶起他说这个也是我朋友,把家里情况对他讲了,他甩了甩脚杆说你的朋友*算了,还能走。那两口子对我千恩万谢,摸了三百元叫我两去喝酒,我把钱给他让他回去看看医生,他不要让我自己得了算了,我硬拿给他,叫他去租个房子,适当的时候找个女人成家立业,过去三年了,他也成家立业了,生活*较完美。我的生*送来六百元钱红包。又开始吹牛皮了,他现在三五万元也能随时拿得出来了,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的,一身衣服也洋气十足了,对我也是言听计从,有一点好吃的也得拨个*请我,所以当一个人穷途末路,走投无路时你碰到了他向你借钱,借米你*多少支持一点,好语*意能化干戈为玉帛,古人说失财免灾。得理饶人,为富仁慈可*。
这得从5月12*说起。2012年曾春亮因*罪获刑8年6个月,后因***时有悔改表现,减刑7个月。这一天,曾春亮的弟弟去接刑满出狱的哥哥,去的路上还激动的发了一条状态:“我三哥回家!我高兴。”
接哥哥曾春亮回老家后,弟弟以及*兄弟姐妹不断规劝,让他走正路,要控制脾气,不要再做偷鸡摸狗胡打架斗殴的事儿。曾春亮也“保证”:“我以后不会跟人家打架了,我脾气也会改。”
规劝、许久过后,生活还要继续。曾春亮留在了老家,而他的兄弟姐妹则回到了工作所在地。
生活,可是没钱,他的兄弟姐妹生活境况也一般,而曾春亮显然也没有通过努力工作*的想法,自然动起了歪主意。
于是将目光锁定在山砀村康先生家,因为康先生家房子“很大、很漂亮”,应该“很有钱”。
我有一位女同学姓王,在一家保险*工作。她一米七五的身高,不仅苗条*,而且舌如弹簧,即场面又大方,一口标准的普通话,并且酒量也大,一般的酒场想让她喝晕是需要费一番周折的。
一个星期五的中午,她又来到我工作的单位,为了配合她开展业务,中午我*约了几个想给家人办保险的同事一起陪她吃饭。
酒桌上,由于*的到来,气氛相当的活跃,*同学也因为能办成业务,也兴奋异常,不知不觉六个人六斤白酒下去了,我因下午开会,只是象征*的喝了点,白酒喝罢,又来啤酒,直到女同学喝的大醉才结束。
看到*喝的太多,担心她路上出事,我*把她带到我的办公室里间(我的办公室是里外间的,外间办公,里间有床铺供值班时休息),让她在床上休息,我把里间的门反锁上,*去会议室开会去了。
近两个小时的会议结束后,我匆忙回到办公室,正看到我的妻子胡她*坐在*上,原来是想等我下班后,一起去市里超市购物。我*生气的说道:“不能打个*在家等我,非要到办公室来”。妻子见我态度不好也大声的说:“怎么不能到你办公室来了,难道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”。“我能有什么丑事”?正在这时里间的门开了,*同学走了出来,我瞬间傻了。妻子看了看打扮时髦而又似醉非醉的*,拉着她的*扭头*走。
这件事发生后,无论我怎么解释,妻子两个多月,没有理我。
<*r>地点女厕所,上厕所时无意间胡同事聊起了八卦,说女*长得好*,难怪董事长黑眼圈这么重(我俩都怀疑*是老板的*),同事说到问题是老板都地中海了*不介意吗。聊的太起劲以至于*从厕所出来都没注意到,这时候*吭了一声我们从洗脸镜里面才看到她。。。